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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法院法庭基础设备及审委会设备升
发布时间:2018-09-29   浏览:391次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人民法院委托,就巩义市人民法院法庭基础设备及审委会设备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会议,现就本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谈判项目名称: 巩义市人民法院法庭基础设备及审委会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1.2谈判招标编号:巩财谈判采购-2018-113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谈判内容: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质量要求

三、谈判公告媒介及日期

本项目谈判公告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公开发布。

四、谈判信息

4.1、谈判时间:2018年9月29日上午9:00

4.2、谈判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

4.3、谈判专家:王韶锋王建伟、李传阳

五、谈判结果

人:河南政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玖仟伍佰元整( 239500.00)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址:郑州市二七区郑密路99号4号楼2单元1001号 

联系人:秦伟鹏        电话:13663867531

六、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谈判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七、异议和投诉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8年9月30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018年108-2018年1016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标人:巩义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谷先生

电话:0371-64375801

地址:巩义市杜甫路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与和平路交叉口北260米路东诚安工程管理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69596958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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