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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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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维修
发布时间:2016-08-25   浏览:691次

 1.招标条件

依据伊川县财政局伊政采[2016]107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伊川县水利局委托,就伊川县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可恢复灌溉面积0.44万亩,受益人口0.71万人,涉及9个乡镇33个行政村及受益单位。

2.2 项目编号: HNCA2016-ZB08-078

2.3 招标编号:伊公采购代[2016]051号

2.4 项目名称:伊川县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项目

2.5 项目地点:伊川县境内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8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9 预算金额:1123809.96元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1 工期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具有三证合一后的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投标人须具备本企业注册水利工程专业贰(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5 投标人须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6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审定发布。(需提供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截图,开标时随资质业绩等原件一并提交)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8 25 日*** 20168 31 (节假日休),每日上午 8:30 时*** 12:00 时,下午 15:00 时***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 303 室)进行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投标人携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安考证如过期需携带继续教育证);(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说明: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为一证,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5. 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9月 20日15:30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306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伊川县水利局

址:伊川县文化北路11号

联系电话:0379-68333415

人: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13

人:史先生,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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