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十八盘乡申庄村道、刘坡村道和大洼口
发布时间:2016-08-10 浏览:761次
一、招标条件
汝阳县十八盘乡申庄村道、刘坡村道和大洼口***上庄村道建设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汝阳县十八盘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汝阳县十八盘乡申庄村道、刘坡村道和大洼口***上庄村道工程
2、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3、项目编号:HNCA2016-RY024
4、工程地点:汝阳县十八盘乡;
5、建设工期:60日历天;
6、拟投资额:60万
7、质量要求:合格;
8、招标范围:施工图内的全部内容;
9、标段划分及主要建设内容:一个标段,分别为申庄村道1.0公里、刘坡村道1.0公里、大洼口***上庄1.0公里的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或市政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8月10日***2016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所有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逾期谢绝报名。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已换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投标人须出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6室
5.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8月30日下午15:00分。
2.开标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08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阳县十八盘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9388092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16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2370059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