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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市社会福利院钢木室内门采购项目的
发布时间:2017-07-27   浏览:385次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社会福利院委托,就洛阳市社会福利院钢木室内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社会福利院钢木室内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NCA2017-ZB07-073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主要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1
钢木门
66             (以现场实测为准)
规格尺寸为1000×2400
观察窗玻璃口尺寸200*300毫米             (以现场实测为准)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713日***2017年719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17年725日下午15 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会议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六、磋商小组名单:赵霞、于春国、王根林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成交人名称群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永拖路59号
八、成交金额:大写:捌万捌仟壹佰壹拾元整
小写:88110.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7727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洛阳市社会福利院
    址:洛阳市道北五路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33892346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09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        
    邮    箱:chenganzb@163.com
十五、附:洛阳市社会福利院钢木室内门采购项目磋商文件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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