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2015年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招
发布时间:2015-09-01 浏览:714次
洛阳高新区2015年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洛阳高新区2015年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2015年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高新政采[2015]-028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招标内容:
台式计算机170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均可,但其经营范围均必须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供应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 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正规授权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5. 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8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代理商须出具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正规授权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奖励证时间为:另行通知。
2. 递交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会议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43323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尚女士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13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