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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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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2015

鹿邑县2015农业综合开发增量资金土地治

鹿邑县2015农业综合开发增量资金土地治理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鹿邑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委托,对鹿邑县2015农业综合开发增量资金土地治理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鹿邑县2015农业综合开发增量资金土地治理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HNCA2015-ZB09-080 3、项目内容:小麦种子、购买药肥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和批准的独立法人; 2、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和批准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和完成本项目能力;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供应商法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由取得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供应商近两年来同类工程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2、时间:2015年9月22日***2015年9月24日止; 3、地点:周口市鑫瑞铭家四楼;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 谈判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10时30分; 谈判地点:鹿邑县卫真路和谐商务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鹿邑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监督单位:鹿邑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周口市大庆路南段鑫瑞铭家院内    联系人: 杜经理    联系电话:18739471882                  2015年9月22日  

10/082015

洛阳高新区技防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

洛阳高新区技防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洛阳高新区技防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技防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招标编号:高新政采[2015]022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二、招标内容: 高清监控摄像头、光纤收发器、交换机、机房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河南省公安厅出具的《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贰级及以上证书。 4.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供应能力,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保障服务质量; 5.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 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6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5.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0 月28 日15 时00分;递交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会议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43323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尚女士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3 邮箱:chenganzb@163.com       2015年10月8日

08/102015

偃师市2015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偃师市2015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招标公告 偃师市2015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偃师市2015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2.招标编号:HNCA2015-ZB08-069 3.项目地点:缑氏镇贾屯村,高龙镇半个寨村、高崖村、五岔沟村、赵寨村,顾县镇段东村、段西村,共涉及3个镇7个行政村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工程质量:合 格 7. 工    期:***标段***第四标段各标段均为180日历天,第五标段同施工工期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工期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投标人可根据各标段的资格要求任意进行报名,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标段 建设地点 招标范围 工程量 一 缑氏镇贾屯村及 高龙镇五岔沟村 土地整理20.1664公顷,150米机井3眼,50m机井2眼,井房5座,地埋管1615.98米,变压器房2座,高压线埋设922.9米,低压线埋设1606米,水泵购置安装3台,变压器购置安装1台,排水渠568米。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二 高龙镇半个寨村、 高崖村、五岔沟村、 赵寨村 50m机井2眼,井房2座,地埋管82.02米,变压器房1座,高压线埋设730.4米,低压线埋设583米,水泵购置安装6台,变压器购置安装3台,田间道(3m路面、4m路基)247.02米,田间道(4m路面、5m路基)3503.24米,生产路(3m路面)2002.82米。 三 顾县镇段东村 土地整理工程7.1691公顷,50m机井8眼,井房8座,地埋管764.3米,变压器房2座,高压线架设695.39米,高压线埋设70米,低压线埋设1580米,水泵购置安装8台,变压器购置安装2台,田间道(4m路面、5m路基)3966.83米。 四 顾县镇段西村及 高龙镇五岔沟村 50m机井8眼,井房8座,地埋管479.99,低压线埋设831米,水泵购置安装4台,田间道(3m路面、4m路基)171.98米,田间道(4m路面、无路基)810.84米,田间道(4m路面、5m路基)4565.92米,生产路(3m路面)492.18米。 五 缑氏镇贾屯村,高龙镇半个寨村、高崖村、五岔沟村、赵寨村,顾县镇段东村、段西村 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标段***第四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以及***少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     4. 第五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以及***少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     5. 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投标单位受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拟任项目总监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 1.***标段***第四标段要求投标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少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第五标段要求投标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和拟任项目总监***少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拟任项目总监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查验,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3.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2015年8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4.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凌波大桥桥北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5年8月15日***2015年8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2)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年9月3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 偃师市财政局十楼会议室 ;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偃师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 陶先生 联系电话: 138379220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胡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3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2015年8月10日

08/062015

洛宁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

洛宁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洛宁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单位积极参加。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洛宁县城郊乡东部,涉及余庄、溪村、庄上、在礼4个行政村 3.招标编号:HNCA2015-ZB08-066 4、工    期:各标段均为9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7、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个标段,各标段建设内容如下: 一标段:衬砌渠道工程:新建渠道约6200 米,建农桥约60座,放水孔347个等;     二标段:提灌站工程:建站房2 座,上水管道安装约2600米,380V线路架设约2公里,建蓄水池5座;     三标段:提灌站工程:建站房2 座,上水管道安装约2800 米, 380V线路架设约1.5公里,建蓄水池6 座 ;     四标段:机电井工程:人工打10米深大口井5眼,机械打30米深井6眼,建井房11 座,地埋电线约8600米; 五标段:机电井工程:人工打10米深大口井5眼,机械打30米深井5眼,建井房10座,地埋电线约8200米; 六标段:田间地埋管道购安工程:PE管材(约12000米)、管件供应,管道沟挖填及安装,管道试水; 七标段:机电设备和安装工程:井用潜水泵21台套、站用离心泵8台套、配套设备及附件的供应和安装,井、站试运行;井用钢管(约550米)及站用上水管道钢管(5400米)的供应; 八标段:田间砼路面道路约2000米,田间砂石路面道路约2600米; 九标段:田间砼路面道路约1900米,田间砂石路面道路约2600米; 十标段:田间砼路面道路约1800米,田间砂石路面道路约2700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二、三、八、九、十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下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第四、五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部门颁发的叁级(含)以上凿井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人事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 (5)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第六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PVC管材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厂家须具有经营范围相对应的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3)所投产品须具有卫生厅出具的卫生许可批件和省级质检部门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质检报告; (4)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第七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潜水泵、离心泵及相关设备生产的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3)所投产品须具有卫生厅出具的卫生许可批件和省级质检部门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质检报告; (4)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证件: ***、二、三、八、九、十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第四、五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职称证书、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第六、七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卫生许可批件、本年度产品检测报告证书原件、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于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进行报名。 备注:以上证件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查验,留复印件两套(需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2015年8月14日,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1日上午 9时 30 分,地点为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中国·洛宁》、《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2636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13                                                            2015年 8月6日

08/192015

老洛宜路三元***辛店道路整修工程及史家沟旧

老洛宜路三元***辛店道路整修工程及 史家沟旧宅复耕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老洛宜路三元***辛店道路整修工程及史家沟旧宅复耕工程,经上级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人民政府,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1工程名称:老洛宜路三元***辛店道路整修工程及史家沟旧宅复耕工程        1.2招标编号:HNCA2015-ZB08-071 1.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1.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5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1.6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1.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标段划分: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为“老洛宜路三元***辛店道路整修工程”,二标段为“史家沟旧宅复耕工程”。 1.9工程概况:老洛宜路三元***辛店道路整修工程整修长度1872km,史家沟旧宅复耕工程复耕土地面积76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下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告知函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以后);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0日***2015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8时00分,到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10(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3.2报名时需携带有效的以下文件: 授权委托书(如不委托可不出具)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告知函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后)、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报名时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 以上文件原件查验后退回,留复印件1套。 注:报名单位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的原因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报名单位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报名单位承担。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含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3.4按照本条通过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并不视为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具体的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辛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西南环高速与洛宜路(北线)交叉口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话:13703889337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10)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9-60697118 60689513            传    真:0379-60697116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2015年8月19日    

08/172015

遇驾沟村村民安置房、尤东村西环路征迁安置

遇驾沟村村民安置房、尤东村西环路征迁安置房 工程管理代建项目招标公告      遇驾沟村村民安置房、尤东村西环路征迁安置房工程管理代建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洛阳市西苑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区财政筹措,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积极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遇驾沟村村民安置房、尤东村西环路征迁安置房工程管理代建项目 2、项目地点:洛阳市涧西区 3、招标编号:HNCA2015-ZB08-070 4、概算总投资:约8500万元 5、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遇驾沟村村民安置房占地约78亩,本次工程建筑面积约23000平方米;尤东村西环路征迁安置房占地约29亩,本次工程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该项目前期的报建报批,经招标人授权,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发包、设备材料、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工程预决算直***工程顺利竣工验收,向***终使用者交付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注册资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类资格中的一种(仅限于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造价师); 4、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投资金额在5000万以上(含5000万)类似房地产开发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 5、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 2015年8月21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凌波大桥东北角);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费:1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领取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财务报表、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类似房地产开发项目业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备注: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www.nonnahi.com)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西苑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79-64271834、6427183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689513                                                   2015年8月17日

08/192015

嵩县2014年省级、市级第二批整村推进、

嵩县2014年省级、市级第二批整村推进、联县住村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嵩县2014年省级、市级整村推进、联县住村工程项目,已由嵩购通[2015]061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嵩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付资金。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2014年省级、市级整村推进、联县住村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嵩县境内 3、招标编号:G2015-042FP 4、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8、二次招标标段: 一标段:木植街乡坪地村新村河道护堤建设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2012年以来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 4、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及法定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 5、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         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对以上标段仅能报名一个标段。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 年8月19日***2015年8月25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3:    00—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300元(中标者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原件、2012年以来的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一份)、项目经理及法定委托人半年以上社保证明和社保部门有效查询电话以及缴费凭证、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须由项目经理和法定委托人共同携带。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09月15日上午9 时30分 ,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31193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82799                                                       2015年8月19日    

08/252015

洛阳高新区创建工作广告宣传制作定点服务商

洛阳高新区创建工作广告宣传制作定点服务商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洛阳高新区创建工作广告宣传制作定点服务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创建工作广告宣传制作定点服务商项目 2.招标编号:高新政采[2015]025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供 货 期:按招标人的要求。 7. 服务期限:12个月 二、招标内容: 确定三家公司作为洛阳高新区创建工作广告宣传制作定点服务商,服务期限为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 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供应能力,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保障服务质量; 4. 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5日***2015年8月31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 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43323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 联 系 人:尚女士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13 邮 箱:chenganzb@163.com                                                                                                                                  2015年8月25日

08/252015

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高低压配电及自动化仪

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高低压配电及自动化仪表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高低压配电及自动化仪表采购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嵩县银基水务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高低压配电及自动化仪表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2015-045WS 3、二次招标标段: Ⅰ标段: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高压配电工程 Ⅱ标段: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低压配电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Ⅰ标段: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高压配电工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提交近3年(2012—2014)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资质要求:应具备四级或四级以上承装类(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Ⅱ标段: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低压配电工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提交近3年(2012—2014)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产品需具有对应的国家3C强制性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并提供2个2万吨/日市政污水处理成功运行并提供这些业绩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其中任意两种。同时还要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中总的要求以及每种设备的特殊要求; 注:投标人对以上标段仅能报名一个标段。 三、采购内容:详见清单。 四、资金来源:县级财政。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5日***2015年8月31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Ⅰ标段: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高压配电工程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2012年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Ⅱ标段:嵩县第二污水处理工程低压配电工程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2012年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业绩证明(提供2个规模达到2万吨(含)以上/日市政污水处理成功运行并提供业绩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其中任意两种)、制造商须携带有效的国家3C强制性认证证书、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09月 18 日上午 10:00 分,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银基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205899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82799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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