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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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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2016

延津县唐宋文化商业街改造亮化工程项目招标

延津县唐宋文化商业街改造亮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延津县唐宋文化商业街改造亮化工程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延津县唐宋文化商业街改造指挥部,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延津县唐宋文化商业街改造亮化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6]009号 2.3项目编号:HNCA2016-X022  2.4招标内容:沿街道路亮化工程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6建设地点:延津县境内 2.7工期:4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单位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承诺书)    3.6具有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6年 1月26日—2016年2月 1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2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唐宋文化商业街改造指挥部 联系人:翟先生 电话:139373846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637306159 8、监督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11/022015

闫庄镇大朱村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闫庄镇大朱村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闫庄镇大朱村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采购项目,已由嵩购通[2015]126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自筹。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闫庄镇大朱村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嵩县闫庄镇 3、工程内容: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室外道路、雨水、污水及挡土墙工程; 4、招标编号:G2015-073ZF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8、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9、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 5、企业近三年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 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 年 11 月 02 日***2015年 11 月 06 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500元/标段(中标者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社保证明(须附包含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姓名的社保网站截图)、企业2012年以来1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书以及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代表***终审核,***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 月 04 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闫庄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候先生 联系电话:135137970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82799                                                       2015年 11 月 02 日

11/162015

嵩县库区乡桥北村美丽乡村工程招标公告

嵩县库区乡桥北村美丽乡村工程招标公告 嵩县库区乡桥北村美丽乡村工程,已由嵩购通[2015]117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嵩县库区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库区乡桥北村美丽乡村工程 2、项目地点:嵩县库区乡桥北村 3、招标编号:G2015-075ZF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 5、企业近三年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 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 11 月 16 日***2015年 11 月 20 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套(中标者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投标企业2012年以来5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书)、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代表***终审核,***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库区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35254309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82799                                                       2015年 11 月 16 日

11/252015

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10KV4#、5#中

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10KV4#、5#中心开闭所及附属工程施工图 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10KV4#、5#中心开闭所及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复,现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科技大学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10KV4#、5#中心开闭所及附属工程施工图 设计项目 2. 招标编号:HNCA2015-ZB12- 115     3. 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河南科技大学开元校区     4. 建设规模:10KV4#、5#中心开闭所及附属工程        5. 资金来源:自筹 6.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供电部门审批。 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8. 招标范围: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相关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职称。 3. 投标单位必须是经过洛阳市电业局认可的设计单位。     4.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2月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到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708会议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科技大学网》、《河南天博网页版(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科技大学 联 系 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379- 65626882 招标代理: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尚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3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2015年11月25日  

11/032015

中国石化销售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嵩县车村加

中国石化销售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嵩县车村加油站提量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嵩县车村加油站提量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的委托,现对本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嵩县车村加油站提量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HNCA2015-ZB11-093 3.项目地点:洛阳市嵩县车村 4.建设内容:拆除并新建站房、罐坑等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 招标范围: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 8.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9.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完善的专业技术力量、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周边协调能力;     2.熟悉加油站建设的国家规范和中国石化企业标准;     3.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齐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通过HSE(健康、安全和环境)的认证;     4.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以上(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投标人需提供2012年以来类似油库或加油站建设工程等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 6. 投标人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需参加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安全处组织(或授权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7. 须出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201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领取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HSE(健康、安全和环境)认证证书、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安全合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洛阳分公司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2910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689513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2015 年11月4日

11/232015

嵩县振兴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西两块绿地绿

嵩县振兴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西两块绿地绿化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嵩县振兴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西两块绿地绿化工程,已由嵩购通[2015]132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竞争性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振兴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西两块绿地绿化工程 2、项目地点:嵩县县城 3、招标编号:G2015-095ZJ 4、投资规模:约9.6万元 5、质量要求: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8、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9、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 3、委托人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 4、企业近三年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 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外市企业需提供《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洛施工投标登记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 年11月23日***201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谈判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200元/套(中标者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须附包含委托代理人姓名的社保网站截图)、企业2012年以来的类似业绩一份(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书以及中标公示的政府采购网站截图)、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及委托代理人)、外地企业的进洛备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代表***终审核,***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 月 07 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50363776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82799                                                       2015年 11 月 23 日

11/032015

偃师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偃师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偃师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复,现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偃师市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HNCA2015-ZB11-095     3. 建设地点:偃师市商城植物园北园     4. 建设规模:建设面积约为4.0万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给排水、景观电气、绿化、园路、运动场地、休闲广场、管理房、公厕等内容。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9.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贰级资质(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或园林工程二级(含)及以上项目经理。 3.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以上类似项目业绩1份(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4. 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4日***2015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偃师市华夏路44号颐祥苑2单元302室)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2)领取地点: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偃师市华夏路44号颐祥苑2单元302室)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含图纸和清单),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6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偃师市财政局2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谭先生           袁女士        联系电话:13603885066      13592053013 招标代理: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03790606 电子邮箱:chenganys@163.com                                                                2015年11月4日    

11/232015

嵩县伊河二桥改造工程(桥梁及照明部分)招

嵩县伊河二桥改造工程(桥梁及照明部分) 招标公告 嵩县伊河二桥改造工程(桥梁及照明部分),已由嵩购通[2015]133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伊河二桥改造工程(桥梁及照明部分) 2、项目地点:嵩县县城 3、工程内容: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桥面改造及增设人行道、路灯; 4、招标编号:G2015-093ZJ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8、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9、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 5、企业近三年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 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 年11月23日***201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500元/套(中标者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社保证明(须附包含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姓名的社保网站截图)、企业2012年以来1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书以及中标公示的政府采购网站截图)、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代表***终审核,***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 月 21 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50363776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82799                                                       2015年 11 月 23 日

11/182015

偃师市伊洛路、商都南路、槐新北路路灯配电

偃师市伊洛路、商都南路、槐新北路路灯配电工程 (箱式变电站)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偃师市伊洛路、商都南路、槐新北路路灯配电工程(箱式变电站)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偃师市伊洛路、商都南路、槐新北路路灯配电工程(箱式变电站) 2、招标编号:HNCA2015-ZB12-103 3、工程概况:伊洛路路灯,安装台区T接于商槐线东寺庄分支迎宾路(以西)01#杆、(以东)05# 01#杆;敷设YJV22-10-3*70高压电缆(以西)长40米、(以东)长30米,户内、户外电缆头制作安装各2组;杆上配电设备及装置安装远程用电管理终端各1台、令克各1组、隔离开关各1组、避雷器各1组;新建50KVA箱变台区各1个;接地体制作安装各2处;其中迎宾路以东新建15米电杆1基。 商都南路路灯,安装台区T接于槐纸线支13#杆;新建12米电杆2基,杆上配电设备及装置安装避雷器2组,敷设YJV22-3*70高压电缆长160米、户内电缆头NSY/70/120制作安装2套、户外电缆头WSY/70/120制作安装2套;新建100KVA箱变台区1个;接地体制作安装2处。 槐新北路路灯,敷设YJV22-3*70高压电缆长30米、户内电缆头NSY/70/120制作安装1套、户外电缆头WSY/70/120制作安装1套;新建50KVA箱变台区1个;接地体制作安装2处。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期要求: 20 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各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不得分包、转包 8、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预算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箱式变电站及其附属工程的采购、安装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终交付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4、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期间内开具,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8日***201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偃师市华夏路44号颐祥苑1单元302室) 3.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报名期间内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不含图纸),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739068666 招标代理: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15003790606        13523609566 电子邮箱:chenganys@163.com                                                                          2015年11月18日       

11/232015

嵩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街道、公园补栽补植项

嵩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街道、公园补栽补植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嵩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街道、公园补栽补植项目,已由嵩购通[2015]145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现委托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竞争性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街道、公园补栽补植项目 2、项目地点:嵩县县城 3、招标编号:G2015-094ZJ 4、投资规模:约31.8万元 5、质量要求: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8、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9、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叁级(含)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 3、委托人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 4、企业近三年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 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 年11月23日***2015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谈判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300元/套(中标者不退)。 4、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社保证明(须附包含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姓名的社保网站截图)、企业2012年以来1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书以及中标公示的政府采购网站截图)、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及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代表***终审核,***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12 月 07 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50363776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80882799                                                       2015年 11 月 23 日

11/032015

中国石化销售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新安第三加

中国石化销售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新安第三加油站提量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新安第三加油站提量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的委托,现对本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新安第三加油站提量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HNCA2015-ZB11-089 3.项目地点:洛阳市新安县 4. 建设内容:拆除并新建站房、罐坑等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 招标范围: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 8.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9.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完善的专业技术力量、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周边协调能力;     2.熟悉加油站建设的国家规范和中国石化企业标准;     3.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齐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通过HSE(健康、安全和环境)的认证;     4.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以上(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投标人需提供2012年以来类似油库或加油站建设工程等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 6. 投标人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需参加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安全处组织(或授权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7. 须出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201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领取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HSE(健康、安全和环境)认证证书、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安全合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洛阳分公司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2910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689513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2015 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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