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潘河乡岗头村文化广场项目竞争性谈判
卢氏县潘河乡岗头村文化广场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卢氏县潘河乡岗头村文化广场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潘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卢氏县潘河乡岗头村文化广场项目
2、项目编号:HNCA2017-LS013
3、建设地点:卢氏县潘河乡岗头村
4、项目概况:广场硬化面积为10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总面积90.00平方米,舞台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 期:30日历天
7、招标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6、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将在开标当天及发出通知书前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情况(包括“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将打印留存;
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 6 月 16 日-2017年 6 月 20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3、谈判文件售价:每份 300元 ,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9、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以上资料复印件需提供四套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另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用于卢氏县地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资料使用。
五、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帐户转***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谈判保证金收据(换取收据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响应文件中。
注:供应商递交谈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投标。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 6 月 26 日 11 时 00 分。 谈判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武靖
电 话:13513887270
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月军
电 话:0398-21521599 13273089800
电子信箱:3069433514@qq.com
地 址:卢氏县东城小区煊德超市对面25号楼